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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孩子獎勵的6大原則


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,大家多半會想透過獎勵,來鼓勵孩子建立好習慣、養成主動學習或自律等行為。但給了獎勵後,卻常發現,孩子似乎越來越貪得無厭,獎勵越要越大,開始討價還價,沒有獎勵就不做,有獎勵才要做,或者是集點還沒兌換到獎品,孩子就變得不在乎了,因而宣告失敗。


因此常有爸媽質疑獎勵的效用,甚至有人會認為獎勵不會讓孩子主動,反而會讓孩子是為了目的才做,但真的是如此嗎?其實不然,獎勵會失敗,並不是「獎勵」這件事有問題,而是用錯方法。獎勵就好像火種,沒有火種,一樣可以生火,但有了火種,生火速度會更快,獎勵其實應該只是一個讓孩子更快產生內在動機的媒介,因此獎勵該如何「進場」,何時「退場」就變得相當重要。


獎勵孩子,爸媽必掌握下列6原則


1.獎勵要及時:

獎勵一定要能跟孩子的行為緊密結合,孩子才能將獎勵視為那個行為的結果,例如孩子完成了一個作品,興高采烈的拿過來給大人看,若此時大人因在忙跟孩子說等一下,然後過了10分鐘後才去讚美孩子的作品,跟大人在當下立即稱讚孩子的作品,對孩子內在動機的萌發,就會有相當大的差異,當下讚美才能令孩子產生更多的內在動機,激發更多主動創作的慾望。


2.精神獎勵要優先給:

大人常覺得孩子比較喜歡物質的獎勵,因此在獎勵孩子時,總會先從孩子愛的物質著手,這其實是相當危險的作法,因為這樣的方式,最容易令孩子失焦,孩子容易養成為了外在動機(物質獎勵)去做事,而削弱了內在動機。因此給獎勵時,一定是優先給予精神獎勵,例如大大的讚美、肯定或擁抱,別忘了,孩子其實都是希望得到大人的認同與讚許的,這絕對是孩子最大的安全感與成就感來源。


3.給驚喜、不賄賂:

未必每次孩子的行為都一定要給獎勵,因為久了、一成不變就容易無感,有驚喜,會讓孩子更有感、更積極想再努力。獎勵最忌事先溝通,這很容易就會淪為賄賂,例如你把飯菜吃完,我就給你蛋糕,會令孩子整個心思都在蛋糕上,就不會用心品嘗飯菜的美味,當然之後對於吃飯還是一樣沒興趣。


4.目標要具體可行:

有些時候的確有可能事先討論獎勵,例如如果每天上學都可以不哭哭自己走進教室的話,就可以得到一張好寶寶貼紙,收集幾張貼紙後,就可以兌換獎品,這看似簡單的要求,但對於一個目前每天分離時都哭天搶地的孩子一定做不到,孩子覺得目標太遙遠就容易放棄,因此可以將目標再縮小具體,例如媽媽唱完一首歌就不在哭,然後蒐集到3張貼紙就能得小獎勵等,孩子覺得自己做得到後才會更加努力進一步挑戰。


5.集點獎勵要四歲後:

這跟孩子的心智成熟度與延宕等待的能力發展有關,太小的孩子沒有辦法長時間的等待,這樣的情況下,用集點獎勵的方式就容易失敗。


6.獎勵不淪為報酬:

家長最常見的NG做法就是先把獎勵說在前面,例如想要孩子做家事,先跟孩子說做一件家事給5元之類,孩子很理所當然就會將5元視為做家事的報酬,這就好像上班的心態,接下來家長要求孩子家事時,孩子就會先問說有沒有錢了,因此,除非家長本來就希望孩子能藉此去賺自己的零用錢,否則,如果是孩子本來就該做的事,建議不要先說獎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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